文章智库
  •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有什么不同?

    本来在诉讼法中对鉴定结果的提法,都是“鉴定结论”,这是指鉴定人在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的基础上综合给出的结果。把“结论”改为“意见”,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来的,因为鉴定结果,只是鉴定人个人的认识和判断,表达的也只是鉴定人的个人意见,对整个案件来说,这些意见只是诸多证据中的一种证据(如果被审判人员采信的话),所以,用“鉴定意见”来表示更为恰当,有利于摆正这类证据在诉讼中的位置。在本质上,这2种提法没有什么区别

  • 上海市医学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申请须知

    一、上海市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配套文件进行的。二、 鉴定专家库是如何组成的鉴定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三)符合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专家鉴定组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工作人员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对于医学会专家库中的成

  • 在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如何选定仲裁员?

    1、争议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争议金额虽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但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受理通知书或者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在仲裁员名册中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作为仲裁庭的组成人员;一名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2、当事人也可以在仲裁委员会推荐的首席仲裁员名单中提名一至三人为首席仲裁员。推荐名单中有一名仲裁员被当事人提名重名的,该仲裁员视为被当事人选定为首席仲裁员;有两名仲裁员以上被当事人提名重名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在该重名人选中确定首席仲裁员;

  •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到秘书处受案室办理立案手续,提交下列材料:1、仲裁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证申请人、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关于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4、仲裁协议5、其它证据材料凡案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适用一般程序,应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五份;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 申请仲裁应注意的问题

    当事人申请仲裁,首先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申请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应协商一致,达成同意将双方之间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交某一具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象你这种情况,你与房地产公司在签约时,已经明确约定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即已经达成了仲裁协议,据此,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符合该项条件的。(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当事人通过申请仲裁,是想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

  • 合同仲裁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仲裁制度中举证责任的分担与民事诉讼制度不同,仲裁法规定由双方当事人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就是说,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当事人虽然举证不能但是不负举证责任。第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第二种情况是,法院认为需要自行收集的证据,例如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应当”调查收集,这

  • 仲裁和解后采取什么方式更可靠?

    所谓仲裁中的和解,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前,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争议案件,终结仲裁程序的活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律师提请您,在理解这个问题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首先,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其次,和解作为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案件的活动,需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再次和解的时间需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

  • 年终还未休年休假怎么办

    【案例】两年前,小陈通过公司股东之一的秦先生招聘进入D公司。今年8月,秦先生带着一拨人马离开公司,小陈感觉自己越来越清闲。接下来,公司人事部征求小陈关于安排其休年假的意见,小陈想在新领导面前表现一下自己,口头表示暂不考虑休假。但新领导对此似乎视而不见。现在已近年底,小陈的年休假还未休,他准备明年提出未休年休假的三倍工资补偿。小陈的要求合理吗?  【解析】《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

  • 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年末,某公司经历了一场“地震”:那天上午员工刚到营业部,相关负责人就与他们分别面谈,部分员工因“年终考核不合格”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很多员工对此想不通:年终考核不合格,就能提前解除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吗?  【解析】从法律上讲,“年终考核不合格”本身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在年终考核过程中,发现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或有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行为,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

  • 年终劳动合同到期职工可否不续签

    【案例】3年前,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工作岗位为西班牙语导游。之后,旅行社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双方为此签订2年期限劳动合同和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  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李小姐准备在今年底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关系,但旅行社不同意:你是我们花钱培养的,服务期未满怎能说走就走?想跳槽就得赔偿损失。双方发生冲突,公司宁愿把李小姐“雪藏”也不放她走人。  【解析】一般情况下,当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权不再续签,此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与前文提及的单位不续签要

  • 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小贾最近准备孩子,她知道单位已经给自己上了生育保险。这两天,她在向同事打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时,同事们却给了她五花八门的答案:有说可以报销4000左右的检查费和住院费,有说但是听我们公司最多只能报生产时发生的部分费用……小贾这下彻底糊涂了,到底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呢? 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

  • 既是员工又是股东,工伤待遇、股东权益如何实现

    咨询: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时也在这家公司担任某个管理职位,2004年7月3日,在上班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后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在我工伤治疗的过程中,其他股东以我治疗工伤不便行使股东权利为由提出了对我的股东权利进行限制的要求 。此后,在我要求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中,其他股东又提出,我是公司股东 ,不能像普通职工那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请问黄律师,象我这种情况,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与行使股东权利是否有冲突?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回复:这位朋友反映的情况实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作为职

  • 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1)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仲裁费用。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的同时,按规定预交仲裁费。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同时,应按规定预交仲裁费。  (2)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时应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与本案有关的票据、信函等材料。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15日内向本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如有反请求,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提交原物,外文书证,应附

  • 仲裁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申请人有依法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的义务,被申请人有按规定期限提交答辩书的义务;有义务按时出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有义务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得自行出庭;有义务遵守仲裁员回避制度,不得选任符合回避条件的仲裁员及私自会见、请客送礼;有义务尊重仲裁的独立性,不得企图干涉;有义务如实回答仲裁庭的提问;有义务根据仲裁庭要求提供证据或资料,不得隐瞒;有义务遵守仲裁庭决定;有义务自觉履行仲裁裁决;有义务遵守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后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义务交纳仲裁费用;有义务缴纳保全费用:有

  • 仲裁员的任职资格

    (一)国外关于仲裁员资格的规定  世界各国立法对仲裁员的资格的规定不尽一致。个别国家对仲裁员的资格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如中国台湾地区及韩国、意大利等,不但对仲裁员的具体资格予以详细而严格的规定,还规定了不得担任仲裁员的一些情形;但大多数国家则规定得较松,如德国、日本,这些国家从总体上说只要是有行为能力并且品行端正,公正无私的自然人即可担任仲裁员;还有少数国家对仲裁员的资格并未作明确的规定,像英国1996年仲裁法对受聘为仲裁员的人员并没有法定条件的限制。  (二)我国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4年《仲

  • 如何申请仲裁员回避?

    申请仲裁员回避是仲裁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如仲裁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时,应当回避,不得担任案件的仲裁员。我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在仲裁中提出仲裁员回避,首先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仲裁法的规定,

  •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收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第三条 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  第四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被申请人在提出反请求的同时,应当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仲裁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仲裁委员会

  •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原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8号?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条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

  • 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如何完善

    一旦出现了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就可能对当事人、仲裁机构和法院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尽量完善仲裁协议,使当事人仲裁的意愿得以实现,纠纷得以及时解决。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完善:  一、当事人自行完善。  出现了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主动协商,完善仲裁协议,使其明确完整,从而使仲裁机构顺利受理案件。但由于出现不明确仲裁协议的原因很复杂,实践中通过双方当事人共同完善仲裁协议难度较大。  二、仲裁机构协助完善  在许多情况下,可以请仲裁机构协助当事人完善他们的仲裁协议。如仲裁机

  • 浙江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和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标准的函》(浙劳社厅字(2006)90号)悉。为适应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8号)等规定,现就我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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