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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以起诉吗,怎么处理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以起诉吗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鉴定结论分为未外化的、外化的鉴定结论两种情形,实际上对这两种情形应区别对待。一种情形是未外化的鉴定结论。未外化的鉴定结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未向社会公开,而是作为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使用。徐某鉴定书就属于此种情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行政处理的法定职责。在此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也依法

  • 医疗事故起诉时间有限制吗

    通过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的诉讼时效时间限制为1年。一、诉讼时效规定规定这一概念,是为了促进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和民事权利的流转。一般而言,普通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对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了一些特殊的诉讼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那么,当事人就医疗事故争议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呢?医疗事故争议一般都涉及患者身体受到

  • 医疗纠纷可以选择行政调解吗?

    当下社会,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因为医疗事情而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医疗纠纷会涉及到各方面的事情。那么,医疗纠纷可以选择行政调解吗?接下来由知澍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简介行政调解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

  •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34万合理

    柏先生新买的奔驰轿车遭遇大暴雨造成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为此柏先生将保险公司诉上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驾驶员应预见到汽车在积水中行驶易导致发动机损毁,保险公司规定了相应免责条款为由,终审判令驳回了柏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发动机修理费34万余元和拖车费5000元的诉讼请求。原告柏先生起诉称,2006年1月19日,原告与中国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约定由平保北京分公司承保其新购买的奔驰车的车辆损失险等险种。2006年6月27日,原告驾驶保险车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遭遇大暴雨,车

  • 我国保险行政许可事项更加集中透明

    为配合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保监会日前陆续出台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规程》等一系列相关的配套规章制度,使我国保险行政许可事项更加集中透明。据介绍,过去保险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分散在法律、法规以及保监会指定的各项规章和文件中,有些规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日前保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对原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编制公布了《行政许可实施规程》,对目前保监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集中、分类,对每个具体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受理机关、申报材料、审查原则及标准

  • 加快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

    昨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期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强调,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当前保险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对进一步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吴定富表示,保监会将把促进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和监管创新的重要举措,并将从四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指引》,引导保险公司建立规范高效的内部运作机制;二是把公司治理水平作为考核保险公司的重要指标,对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公司进行重点监管;三是研究建立董事会报告制度;四是为

  • 交强险业务将暂不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

    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未承诺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因此,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暂时不对外资开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第五条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条例》还规定,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解释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要求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 医疗费能否重复理赔

    一位被保险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从侵权的第三人处获得了医疗费等的完全赔偿,能否再根据《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了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予以理赔?还是可以以医疗费具有财产性质应当适用补偿原则为理由而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呢?2004年 9月 25日,还在上学的诸某父亲在保险公司处购买了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缴纳了保险费 40元。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为诸某,保险期间为 12个月,

  •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汽车时的基本常识(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柱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

  • 厦门推出交通事故理赔简易程序

    日前,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经过协商论证和资源整合,并与厦门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天安保险等4家公司达成协议,联合推出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现场调解处理办法。此项便民举措的推出,将使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更加便捷,也为减少交通堵塞和提高道路畅通率提供了高效运作平台。此办法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规的有关条款,配合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经由交警与保险公司协商制定的。办法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各方车辆均能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现场调解规定的当事人可凭交

  • 保监会: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种类

    中国保监会今天公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明确了部分新增资金运用形式及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认可标准。问:最近中国保监会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放宽到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新增的企业债券种类如何认可?答: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3]第1号,以下简称1号令)关于资产认可的确认原则,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资产采取列举法进行认可,即一项资产,如果被保监会明确指明为非认可资产,或者没有被明确指明为认可资产,均应确认为非认可资产。1号令只列举了电力、铁路、

  • 被保险人清理现场费用应该赔偿

    陕西省某公路管理站担负着全县475公里县、乡公路的养护任务。该管理站就其所养护的县乡公路向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2005年11月4日晚,该公路管理站所养护的一段线路发生塌方事故。事故发生后,因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就清理现场费用提出索赔。现场查勘时发现:公路下行右侧紧挨公路高约50米左右的土质山体发生大面积滑坡现象,滑坡后的雍土堵塞公路,造成交通中断。由于紧急的施工,现场已经清理出一条供来往车辆通行的通道,一台铲车仍旧在紧急地清理现场。作为公估人员受保险公司委托到达现场,对该起

  • 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规范保健食品标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标识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标识,是指用以表达产品和企业基本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总称,如说明书、标签、标志等。  保健食品标签,是指依附于产品销售包装上的用于识别保健食品特征、功能以及安

  •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繁华的马路上,违章掉头的出租车撞上了残疾人驾驶的“蹦蹦车”,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竟引来十几名甚至几十名残疾人助威,围观群众感慨不已:残疾人真团结,肇事者真可恨!错了!这起车祸是“蹦蹦车”司机一手策划的,目的是制造虚假车祸诈骗保险公司高额保险金。经过调查,这伙残疾人已经作案800起,骗保高达300万元。4月22日记者获悉,沈阳警方调集全市刑警和多个部门的精干力量,祭出“闪电行动”,一举打掉了利用残疾人代步车进行“碰瓷”诈骗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出租车撞“蹦蹦车”保险公司倒霉今年3月

  • 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以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国家应予赔偿。  (一)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审判和执行的顺利进行,依法采取的排除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强制措施。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采取以存在妨害诉讼的行为为前提。关于妨害诉讼的行为,包括违反法庭秩序、扰乱或者阻碍审判和执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等情况。对此,民

  •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

  • 对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的裁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2项的规定裁定是否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即人民法院认为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招待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 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原告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申请。

  • 行政机关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无效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或者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或者申辩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所以无效,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这一行政行为是无效的法律行为。所谓无效的法律行为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它一般包括:一是违法行为,其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处罚;二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当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三是不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程序而

  •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  (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

  •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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