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解答:签署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条款?
我们在解答劳动争议问题的时候总会遇到劳动合同的询问。
签订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
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
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
不要让合同留空,以防事后修改,更不要签订空白合同;
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试用期开始时间、试用期结束时间;无论哪天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都应当是实际用工之日,而不是劳动合同签订当天;
明确具体的工作地点与工作岗位;
明确约定薪酬、工资待遇;注意:薪酬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构成,一般HR给出的薪酬数字含税、含五险一金,千万不要只看表面数字,一定要计算一下到手能拿多少钱;收好工资条。
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如合同约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工伤自理”,或者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违法,劳动者可以拒签;
签订完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须自己保留一份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重要证据。
如果你已经入职,但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补签劳动合同
最好以邮件形式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果是口头交谈,可以使用手机录音;
在邮件中写明自己的入职时间或在交谈中提及入职时间。这也是确认入职时间、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
尽量引导对方承认确实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协商后最好的结果是立刻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无法实现,请您要求对方确定一个补订合同的期限,不要以“之后再说”“商量一下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