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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诉讼律师的价值,不止于打官司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诉讼律师的价值,不止于打官司一、诉讼律师首先应当以解决争端为前提,而绝不以挑诉为目的。商业交易出现纠纷、争议时,客户希望通过律师在法律的框架下实现利益最大化。那么,作为一个诉讼律师,此时应对该纠纷涉诉的可能性以及诉讼的后果、风险作出预判,并解答客户疑惑的问题,让客户在了解风险和后果的前提下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也许有人会问,以上是以原告立场出发考虑问题,但若客户是被诉方,诉讼律师会给出什么样的建议呢?这个问题嘛,说简单也简单。因为,双方争议的事实此时已经摆在眼前,原告起诉诉称的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商业秘密律师浅谈客户名单商业秘密案件中的有关问题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商业秘密律师浅谈客户名单商业秘密案件中的有关问题首先,法院往往要求原告提供与客户签订的已经生效的合同,而不能仅仅是一张名单,因为原告有可能把所有与之有过接触、但未必存在实际交易的客户信息都作为自己的经营秘密加以主张,从而大大扩大了经营秘密的范围和损害赔偿额。其次,即使原告能够提供合同,但如果客户信息是通过公开途径能够得到,或者由公开途径经简单劳动进行核实、查询便可以得到的话,那也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再次,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客户名单的构成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客户名称、电

  • 律师法律咨询:论基层社集体企业法人财产的产权问题

    律师法律咨询:论基层社集体企业法人财产的产权问题一、基层社集体企业法人财产的现行规定(一)基层社集体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的规定。1、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从这一表述来看,劳动群众集体与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系相互区别的概念,劳动群众集体组织财产的所有权主体是劳动群众集体。基层社集体企业是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其财产的所有权主体是劳动群众集体(入社农民集体)。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规定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农村土地管理法治问题浅论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农村土地管理法治问题浅论一、 农村土地的涵义和范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包括农用地,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以及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土地,非农用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乡镇企业用地、村民宅基地、乡镇村公益用地(简称农村三类建设用地)。《物权法》中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表明,农村土地包括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由上可见,现行法律对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农村土地管理法治问题浅论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农村土地管理法治问题浅论一、 农村土地的涵义和范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包括农用地,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以及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土地,非农用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乡镇企业用地、村民宅基地、乡镇村公益用地(简称农村三类建设用地)。《物权法》中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表明,农村土地包括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由上可见,现行法律对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责任区分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责任区分一、品种用途,不是种子标签的内容,而是使用说明的内容。使用说明和种子标签合并印制的,如果区分种子标签标注内容不真实的责任和使用说明标注内容不真实的责任,就应当首先区分标注的内容,是种子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还是使用说明应当标注的内容,然后再区分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是种子标签责任还是使用说明责任。(一)品种用途,不属于种子标签标注的种子种类的内容。《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种子种类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的,为假种子。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民法总则逐条解读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民法总则逐条解读民法总则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

  • 律师法律咨询:江苏高院:委托持股有风险,隐名股东请求排除执行不支持!

    律师法律咨询:江苏高院:委托持股有风险,隐名股东请求排除执行不支持!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有关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该情形下如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的,实际出资人自然无权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股东请求公司查账的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股东请求公司查账的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一、先说说股东可以查账的范围。股东查账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但是可以查什么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何为会计账簿?会计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这样看来就清晰了,股东可以查账的范围就是: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说来清晰,其实还是有一个疑问,就是原始凭证可以查吗?会计帐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登记,而会计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进行制作,如果只让股东查会计账簿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地理标志农产品法律保护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地理标志农产品法律保护一、问题提出“南丰蜜桔”就是地理标志产品,分别从三个部门拿到了三个地理标志。我是江西人,对南丰蜜桔情有独钟,在海南工作的时候,买的南丰蜜桔口感不是记忆中的味道,仔细看外形和印象中的南丰蜜桔也有些差别。当五常大米出名以后,满大街都是五常大米,米质也是千差万别。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市场上鱼目混珠,消费者真假莫辨,这种情况还比较严重。假冒让地理标志产品无法卖出相匹配的价格,同时扰乱了市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地理标志农产品往往是一个地方的经济命脉,地方政府非常重视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股东请求公司查账的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股东请求公司查账的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一、先说说股东可以查账的范围。股东查账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但是可以查什么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何为会计账簿?会计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这样看来就清晰了,股东可以查账的范围就是: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说来清晰,其实还是有一个疑问,就是原始凭证可以查吗?会计帐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登记,而会计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进行制作,如果只让股东查会计账簿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即使担保人单方面有签字,担保合同能成立吗?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即使担保人单方面有签字,担保合同能成立吗?一审判决后,沈立从公告栏中获悉后,委托浙江宝简律师事务所朱碎有律师提起上诉。上诉主要提出,其一,涉案债务非真实债务,沈立没有在《还款协议》签字,并提出笔记真实性、形成时间的两点鉴定申请。其二,涉案的《还款协议》形式的缺陷,落款2009年8月16日至今已7年时间但纸张却很新,合计三页纸没有沈立、顺杰丝绸公司骑缝章,只有邦杰纺织品公司加盖骑缝章,记载主要内容的第一、二页真实性无法证实。其三,《还款协议》没有顺杰丝绸公司任何签字盖章,主合同没有成立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民法中的表见代理范围在票据法领域中可扩大适用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民法中的表见代理范围在票据法领域中可扩大适用一、问题的由来甲某系乙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但签发票据不属于其职权范围。施工过程中,甲某以乙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身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曾多次给其他承包方或者分项工程分包方签发票据用以支付工程款项或者材料款,且乙建筑公司及其财务部门均未提出异议。丙某系甲某好友,明知甲某无签发票据的职权。2016年3月某日,甲某以乙建筑公司名义给丙某签发票据一张,金额50万元,用于支付丙某供应的水泥款。基于购销合同关系,丙某曾拖欠丁某货款50万元,为支付该等货款,丙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最高法院经典、权威观点:合同上的印章真实不等于合同就是真实的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最高法院经典、权威观点:合同上的印章真实不等于合同就是真实的一、申请人有多枚印章,人民法院有权驳回其印章鉴定的申请目前,许多公司都有多枚公章,真实性很难确定。更恶劣的是,有的公司把在公安局、工商局备案的公章从不拿出来使用,反而刻制多枚公司用于签订合同,一旦打起官司来,就要求法院把案涉合同上的公章与备案公章进行对比,作公章鉴定,不言而喻,鉴定结果肯定是两者印纹不一致,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律师、法官,如何解决呢?高人自有高招,不会难道聪明、智慧的大法官们。比如,湖北省荊门市的中基建设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合同上的公章虽然是真实的,但有合理理由怀疑合同并非当事人合意,人民法院可以否定合同的真实性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合同上的公章虽然是真实的,但有合理理由怀疑合同并非当事人合意,人民法院可以否定合同的真实性一、申请人有多枚印章,人民法院有权驳回其印章鉴定的申请目前,许多公司都有多枚公章,真实性很难确定。更恶劣的是,有的公司把在公安局、工商局备案的公章从不拿出来使用,反而刻制多枚公司用于签订合同,一旦打起官司来,就要求法院把案涉合同上的公章与备案公章进行对比,作公章鉴定,不言而喻,鉴定结果肯定是两者印纹不一致,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律师、法官,如何解决呢?高人自有高招,不会难道聪明、智慧的大法官们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侵犯商业秘密举证中的鉴定机构资质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侵犯商业秘密举证中的鉴定机构资质一、基本事实常荣公司与生方公司均生产压缩机保护器。2007年,生方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常荣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于是国家工商总局责成江苏省工商局查处。同年11月27日,近50人的执法队伍包围了常荣公司的各个区域,使常荣公司的生产陷于停顿。生方公司的恶劣行为,严重干扰了常荣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使常荣公司在行业内的信誉受到严重损害。生方公司的行为不是为了维护其商业秘密的正当权利,而是以此为手段打压、干扰竞争对手。常荣公司认为没有侵犯生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为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实际施工人无权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实际施工人无权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从而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即对该工程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的价款优先受偿权

  • 律师法律咨询: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无罪辩护

    律师法律咨询: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无罪辩护 一、 以原告的信息并不构成商业秘密为由进行抗辩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审理过程相比于其他案件存在一个特殊点,即法院在认定被告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前,需要对权利人所主张的权利做一个认定,确定其是否属于法律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即认定该信息是否符合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实用性、经济性和保密性等法定四性。所以作为被告方,首先可以从否定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属于商业秘密这一角度出发。具体而言:  (1)诉争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或容易获得。例如:该信息已在国内外的书籍、报刊等媒体上公开;该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谈谈行政公益诉讼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谈谈行政公益诉讼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相关规定,就该案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行政公益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不一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而是检察院。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具有监督的权力和责任。如果经过司法监督,行政机关仍然违法行政或者消极履责,那检察院就可以依据上述两个文件提起公益诉讼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司法赔偿难在何处 穷尽原则你清楚吗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司法赔偿难在何处 穷尽原则你清楚吗?1、确认解保裁定违法:【具体表现】裁定未保障申请人的合法诉权,未送达告知,未举行听证听取权利人意见。审判人员在制作解除保全裁定,未向申请人送达,未听取财产保全申请人的意见,将不该解除的查封保全措施违法解除,剥夺了财产保全申请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具体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作出裁定时,应当告知相关权利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和期限。人民法院作出其他裁定和决定时,法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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