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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咨询回复:如何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宣传教育

    法律咨询回复:如何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宣传教育一、基本情况我校认真吃透计划生育政策精神,以主体班次和函授班次讲台为“主阵地”,以教师科研调研为“助动器”,上下同心,全局同力,在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绩,做出了较大贡献。近几年来,我校在“邗江区年轻女干部培训班”、“邗江区团干部培训班”、“邗江区机关中层干部培训班”、“邗江区青年干部培训班”、“邗江区副乡局级干部培训班”等不同类别、不同部门的主体班次和不同年级本科、大专函授班次的办学中,穿插或专门设置计划生育与人口理

  • 律师法律咨询:没有不受约束的特殊群体

    律师法律咨询:没有不受约束的特殊群体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定监督管理部门。《谁来监督监督者》是一篇揭露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滥用公共权力的分析文章,是一篇实践性较强的警示性议论文。从文章内容来看,论文作者身处政府采购第一线,对于监督者所存在的不受约束的行政职权耳濡目染。对此,论文作者将各级财政部门在实践中所存在的形形色色权力、不规范的权力运作情况分别进行了例举和剖析,阐述了监督者拥有数种正位与越位的权力,越位与错位的权力,分析了权力与利益结合的情况。作者引用了民间形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权力租金”不可能因“代建制”而避免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权力租金”不可能因“代建制”而避免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国内公共采购领域里又冒出来一个新名词“代建制”。所谓“代建制”,即采购人利用国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委托以营利为目的的招标公司,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近两年,北京、重庆、深圳等许多城市都在普遍推广这种制度。我们看到不少御用专家在众多的行业媒体上频频谈论“代建制”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却从未发现有人站出来说,这种制度必须纳入到我国政府采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须要有执行力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须要有执行力近几个月来,一些专家教授在相关媒体上频频谈论我国政府采购所具有的政策功能。这些文章分别从不同角度,长篇累牍、引经据典地论述了政府采购的“四大政策”功能。而对于这些功能是否具有执行力,大家几乎都避而不谈。笔者愚见,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必须要有执行力。所谓执行力,是指政策功能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且能够在实践中得以执行的效力。这种“执行力”对于相关人员、相关组织来说是有依可依,有法必依;而对于具体的管理部门来说应该是依法行政,违法必究。那么,专家们阐述的

  • 律师法律咨询:工程采购应纳入政府采购法制轨道

    律师法律咨询:工程采购应纳入政府采购法制轨道我们从《加强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的探讨》(以下简称《探讨》)的一文内容来看,作者是处在基层的政府采购工作者。作者结合自己所处地区的政府采购实践,在《探讨》中翔实地介绍和分析了他们在工程类政府采购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热点及其难点问题,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论据材料的基础上,对完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一些具体措施提出了自己的构想。读完《探讨》一文,我们发现作者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积累,又有扎实的政府采购理论功力。作者所提出来的观点,笔者完全赞同

  • 采购律师咨询:政府采购项目投诉的条件

    采购律师咨询:政府采购项目投诉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等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这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第94号令第5条第2款规定,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

  • 律师法律咨询:车辆贬值费的性质与赔偿

    律师法律咨询:车辆贬值费的性质与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否赔偿因事故受损车辆的贬值问题,即车辆贬值费应否支持,在实务中争议很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该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解析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解析一、工作经验特点一:强化领导,构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了“政府领导、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修订完善了重大交通事故定期通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制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推动了道路交通“大安全”格局的形成。强化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协同开展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初步构建起交通安全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完善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困境与法律对策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完善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困境与法律对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2004年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雀巢奶粉事件、还有引起众多争议的转基因产品可能对人体产生潜在危害等,都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在我国,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据北京某知名网站和一家调查机构最新的消费者调查显示:在经历了过多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后,有超过90%的消费者将因产品安全危机事件而改变消费习惯,

  • 律师法律咨询:我国电信资费的法律规制

    律师法律咨询:我国电信资费的法律规制一、国外电信资费法律规制在垄断时期,西方国家的电信资费政策由有关电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决定。这些立法构成主管部门对电信资费进行管制的主要依据,在美国, 有关电信资费管制的联邦立法有两个:一个是《1934年电信法》,另一个是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简称FCC)进行管制授权的《FCC法》联邦立法确定了资费的定价原则、基本定价办法、管制的目的、管制机构的构成、进行管制的权力范围及行使权力的方式、程序等。 除《1934年电信法》和《FCC法》两部专门电信立法外,其他立法也可对电信资费管制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我国国企MBO制度缺陷与对策研究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我国国企MBO制度缺陷与对策研究这些不满和议论随着“郎顾之争”的升温而被推向了高潮,成为继1994年“国企改革大讨论”之后的又一次“产权改革大讨论”,且迅速席卷全国。讨论的中心议题是MBO是否还应该在中国继续被实施。 MBO过程中是否真的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政府是否应该停止国有企业MBO,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引起了政府的关注与重视。对此,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004年10月底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发言时承认,“当前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集中在MBO,而MBO收购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就是自卖自买”。2004年12月12日,时任国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浅析完善现行农业税制改革的设想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浅析完善现行农业税制改革的设想一、农业税制改革的原则  (一)从重收入功能转向重调控功能  自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农业特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中最具潜力的主体税种,为保支出,一些地方在征收任务上层层加码,使税收任务严重超越税源。有的地方为保任务,甚至采取摊税负的办法,这种情况导致税收的调控职能严重扭曲,农民不合理负担减而不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税制结构的产物。因此,改革现行农业税制,必须首先调整改革的出发点,实行税收调控职能的“归位”。具体而言:一是要体现对土地(耕地)资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谈谈行政公益诉讼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谈谈行政公益诉讼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相关规定,就该案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行政公益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不一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而是检察院。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具有监督的权力和责任。如果经过司法监督,行政机关仍然违法行政或者消极履责,那检察院就可以依据上述两个文件提起公益诉讼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如何正确解读《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如何正确解读《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本

  • 律师法律咨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亮点热点与难点解读(一)

    律师法律咨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亮点热点与难点解读(一)民法典颁布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亮点热点与难点进行解读介绍,主要介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亮点与司法难点,重点分析解读其中的司法难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热点主要是从人们的关注度判断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热点主要有夫妻债务、离婚冷静期;等等。亮点,一般比喻有光彩而引人注目的人或事物。而立法上的亮点,则是重要性与科学性的结合,即立法内容重要,立法技术科学。如果立法内容虽然重要,但立法技术不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规范学生资助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但是,学生资助工作仍存在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发放渠道单一、基础信息管理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资助政策实施效果。为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权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第三条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权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第四条 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第三条 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

  •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公正司法与构建和谐社会

    企业法律顾问告诉你:公正司法与构建和谐社会司法公正是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企望,是执法活动内在的价值追求,是司法机关追求的最高目标,同时,也是依法治国对司法机关提出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是一个拥有化解矛盾冲突机制的社会。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又以特有的方式和作用促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和社会对良好秩序的认同。因此,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将起到至关重

  • 律师法律咨询:浅论我国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救济

    律师法律咨询:浅论我国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救济一、矫正对象权利救济规定的现状1.对矫正对象权利救济规定浮于表面,缺乏程序性保障。如《青海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社区矫正实施工作全程监督,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保证社区矫正依法公开实施。该规定如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并无具体规定,且无相应的程序设置,在矫正对象权利受侵害后如何申诉、受诉单位均未作规定。2.矫正机关缺少有效监督,矫正对象权利救济途径单一。如《浙江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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