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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在北京房地产界引起不小的震动。这起房屋买卖纠纷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焦点就在于实行强制性网上签约后,单方提出注销签约。2009年2月,此案中的原告(卖方)准备向被告(买方)出售一套房屋。按照北京市建委《关于奎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存量房即二手房).双方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产权权属登记中心进行了网上签约。同年4月.双方因为价格问题产生了分歧,卖方提出双方一起到登记中心注销网上签约,遭到买方的拒绝。于是,卖方向登记中心提交了书面申请
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统一的标准范本,在实践中,各个中介公司的二手房合同样本各式各样,甚至同一公司的的二手房合同都不一样。因二手房买卖协议不规范,约定不明确导致纠纷的事例数不胜数。因此,由专业房产律师针对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起草、审查二手房买卖协议,让买卖双方签订一份严谨、详尽、约定明确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是避免二手房纠纷的关键措施之一。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二手房合同中买卖双方最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一、购房者未能成功申请贷款 目前,通过贷款支付主要房款是大多数购房人的首选付款方式,但
买房作为一种投资行为,其投资风险在二手房市场上无疑加大了。二手房产权来源多种多样,产权状况也有不同,因此,怎样才能查明二手房产权呢? 查明产权首先应要求卖房者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其他证件是指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卖房者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第二步,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房屋的产权状况,包括是否真实拥有产权,产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我们知道,与房地产一级市场相比较,二手房市场显得规模更小、零散、随意、交易主体多样、情形复杂、风险大,正因为如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就必须极为谨慎,方能减少漏洞与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
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如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等,阳台是否是业主自己封闭的,这涉及到面积如何计算的问题。 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房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验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
准备今年内完婚的小张,终于淘到了新婚住房。昨日,在市房产局交易中心过户的小俩口表示,这套价格22万元的二手房,不仅兼顾了他们双方上班的距离,同时与双方父母住房较近,可节约不少时间成本。按事先制定的购房预算,他们将每月还贷1500元,如果事业发展顺利,还会提前还贷。 据了解,近期二手楼市中,年青人淘“新房”已经成为一大卖点。在一些中介门点,年轻的准新人和双方父母一起来咨询的越来越多,他们期望的购房总价一般在20—30万元,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其中充分考虑兼顾夫妻及父母三方交通便捷为原则。不过绝
消费者如何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有关专家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选房:首先考察性价比 选房时一定要分清购房目的是自己居住还是投资,选择自住房应考虑交通、生活是否便利、市政配套、物业管理水平;供水、供电、供气能否保证,排污、通讯是否通畅。了解小区物业管理可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各项收费标准,拜访邻居,了解周边居住环境。 了解该住房的使用年限及土地使用期限、该房屋的用途、有无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等费用;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管线是否合理,天花板、墙壁是否有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关键条款1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解读 这条规定能对二手房交易中的“假赠与”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对于卖房者来说,“假赠与”可以免交营业税;对于买房者来说,卖房者逃脱赋税后自然会把房价降一点下来。可有了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房屋的户籍属性或户籍管理的房屋属性而引发的纠纷很多,户口问题必须得到购房者的足够重视。 笔者认为,引发户口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房屋权属管理和户籍管理不可分离;第二,法院不能直接对户口迁移作出民事判决;第三,现有的户籍管理政策存在漏洞,难以应对房屋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户口问题。 那么,在实际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 第一,预先调查核实。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
一般来讲,一份通常的二手房转让合同至少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应写明房产归属,即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以及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情况。 三、价款。这个步骤很关键,需要注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需要
不管何种形式的逃税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都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合理避税的根本属性是合法性,纳税人决不能做法律禁止的事,但可以做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我国的房产税收政策中有针对不同纳税人的优惠政策,笔者认为,纳税人如果懂得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也是可以合理避税,实现利益最大化的: 1、对普通住宅的优惠 《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房屋对外销售,可免征营业税。北京市普通住房的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点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
“房子才住了一个多月,我实在受不了了。”昨日,陈先生找到记者,一脸焦急地说,由于楼上住着精神病,每天都要折腾到大半夜。现在他想把房子退掉,中介和卖房人都不肯认账。“总不能找上面的精神病算账吧。”陈先生无奈地说。陈先生所购的二手房位于金陵小区,是两个月前通过中介公司购买的。“我和爱人还有宝宝才住了一个多月,现在已经不胜其烦。”陈先生说,每晚从7点钟开始,楼上都要吵作一团,哭喊声常常要持续到凌晨1点左右才作罢。“如果偶尔还好,关键是每天都会重复这样的规律。”陈先生说,后来实在无法忍受,他就跑到楼上。结
如果某人享有的物权受到侵害,受害者可以通过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损害赔偿等六种物权保护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活案例]去年12月,江苏南京某小区的部分居民被自己的突然发现惊呆了:居民楼的墙体发生开裂,地面出现沉降,整幢楼房面临坍塌的危险。 原来,在离居民楼七八米的地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盖高楼,正开挖地基。不久前工地内用来防止地基四周垮塌的护桩发生断裂,导致隔壁小区居民楼底的土层出现大面积塌方,进而使居民楼出现重大险情。 当时,居民们找到开发商,要求对
(一)、举证责任。我国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 33号)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面, 特别使消费者关注的就是 “医疗纠纷”和“共同危险”的举证责任倒置。该解释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解释,是指当患者将医院推上被告席时,首先要由医院证明自己“清白”。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据,法院将判医院败诉。
预付款消费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主要指消费者与商家约定,消费者预付款项,商家在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预付款消费已经从早期的个别行业扩展到各类服务行业,包括美容美发、健身场馆、洗染店、餐饮娱乐、洗车行、修鞋店等各种服务行业。正常的预付款消费是对商家和消费者均双赢的一种消费模式。预付款消费中,由于消费者是预付了多次消费的款项,所以商家往往给予消费者消费金额折扣上的优惠,使消费者得到实惠,同时,商家也通过这种经营手段,吸引了消费者,并且预收预付款,
网友提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通讯行业索赔的规定 本人想咨询一下消法里对通讯行业客户信息被盗用导致客户损失的索赔规定。请问有法律达人支招吗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对通讯行业索赔的具体规定。 相关法律常识: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
(一)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仲裁员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报答一方当事人已经或承诺给予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颠倒是非甚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都是仲裁过程中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必然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 (二)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一方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如果隐瞒了可能对自己不利的且不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3.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复议 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逾
当事人就经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并不一定使仲裁活动就此进行下去,这是因为仲裁委员会要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只有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使仲裁活动就此进行下去。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申请的受理有以下程序: 1、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的时限是5日。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仲裁委员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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