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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

    公司人格否认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具有以下特征:  1、 公司人格否认仅是一种特殊规则,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公司人格独立被作为一种一般规则,是帝王原则,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弥补,我们不能因为公司人格否认规则而否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  

  •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签可以吗?

    劳动仲裁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即生效,不需要双方签字。双方只需要签收,双方均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除了工龄工资,用人单位很长时间都不上调基本工资的这种做法很多员工还能理解,但是有些员工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现公司把最低工资进行了下调,也就是续签就意味着降薪,对于这种做法应该大多数人都是不能接受的。如果因为公司的降薪导致职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仍然是可以和公司索要赔偿金的。  一、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给予劳动

  • 个人怎样从银行贷款?

    (一)银行贷款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5、有的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

  • 专属管辖是指什么?

    专属管辖,是指与法院地的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的案件,只能由法院地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如物权诉讼以及一些非讼程序如遗嘱检验程序遗产案件、破产案件和不动产的强制处分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

  • 默示协议管辖是指什么?

    默示协议管辖,也叫应诉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没有达成书面的管辖协议,一方当事人在某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国法院行使管辖权不提出异议,无条件应诉答辩或者提出反诉的,视为承认受诉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对此进行了规定。与明示协议管辖一样,受诉人民法院不得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确定的法院管辖相冲突。  司法实践中,对于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商事纠纷,除涉及不动产物权的纠纷外,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到我国法院进行诉讼的,我国法院就取得对该案的管

  • 明示协议管辖是指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就是明示协议管辖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书面协议是协议管辖的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既可以约定中国法院管辖,也可以约定外国法院管辖。涉外协议管辖应当具备以下成立条件:  第一,涉外协议管辖的案件仅限于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一般要根据国籍等因素确定管辖法院,不能协议管辖。 

  • 法院如何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人民法院在接到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破产还债的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企业有无生存的可能,如果确认企业法人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债权人到期债务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裁定的形式宣告该企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人民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决议机构,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实际上就是其活动的内容,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一、调查债权。  经过破产程序,首先要对各种债权进行清理调查,因此调查债权是债权人会议最主要的任务。所有债权的性质和数额只有经债权人会议调查后才能确定。  二、讨论和决定和解协议草案。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为破产宣告前和解,因而在我国债权人会议只有在破产宣告前才有可能行使该项职权。  三、讨论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

  • 债务重组对债务人财务有影响吗?

    1、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  2、可使债务人所有者权益增加。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 年休假怎么算?

    假设自2009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10年9月跳槽到B公司。那么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

  • 房产纠纷的解决途径

    发生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一、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解决

  •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应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63、64、67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

  • 补休代替加班费是否合法?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

  •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界别认定

    新的统一合同法中没有合同纠纷的概念规定,但是,一般认为:合同纠纷,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在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各自合同权利的过程中,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另一方对合同权利的实现有异议,从而使双方间的合同关系处于矛盾化、紧张化或激烈化的一种不正常状态。合同纠纷是一种因违反  合同或对合同有异议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根源一般是当事人有重大误解或履行合同会显失公平。  划清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界限,对于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与及时、正确并有力地打击诈骗犯罪活动,有重要意义。  (一)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界限的理

  • 确认合同无效应有时间限制

    我国当前的民法制度对于的确认,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因此产生了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无效事由的存在将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自始无效,那么主张合同无效就不应当受到时间限制;第二种意见认为,如果合同已经了若干年,根据该合同所确立的事实状况相对稳定。假若认可主张合同无效不受时间限制,将会破坏已经确立的事实状况,会形成当事人之间的不公正关系,不利于保护与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而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在于消除因权利人不行使权利而导致法律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因此主张合同无效就应当受到

  • 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常识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

  • 有关合同纠纷法院管辖问题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 建设施工合同包括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对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建设项目向来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承包人竣工交付

  • 保管合同纠纷案代理词范本是怎样?

      二 审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公然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混淆黑白,依法不应支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保护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一审判决认定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保管合同纠纷案由定性准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上诉人观点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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